Thursday, June 09, 2005

高楼抛婴案 女学生被判缓刑两年

6月7 日
新闻简介:

去年高楼抛婴的马来女中学生,昨天被判缓刑监视两年,并需做10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。

被告哈莎,案发时还有一个月才满17岁,住在兀兰6道第678座组屋。
  

去年11月29日中午,被告在家里忽然肚子疼,有要大解的感觉。

她在马桶上坐了5分钟后,赫然发现一具血淋淋的婴儿从自己的体内掉出来。
惊惶失措之下,她用毛巾包住身体,走出厕所从抽屉里取得一个塑料袋。

她用小剪刀剪断脐带,把婴尸装进去塑料袋里,从8楼的厨房窗口丢下。  

验尸报告证实婴儿胎死腹中,而不是死于坠楼。

被告面对的控状也因此从原本的杀婴罪,减至暗中丢弃婴儿尸体的罪名。

被告的父母差点就能避免抛婴的悲剧发生。案发前4天,被告曾被母亲质问是否怀孕,但她否认并离家出走。

感想:

其实悲剧原可避免。如果哈莎坦白对父母说出真相,可能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。

他也应该给专科医生了解后才决定如何处置刚出世的宝宝。

被告在案发当天上午9时回家,当时只有父亲在家。

被告经不起质问终于向父亲承认珠胎暗结。父亲立刻拨电通知在外的母亲,并约好中午时分一起带女儿去看医生。

就在父女俩要出门会母及求医的10分钟前,被告生下了婴儿。

她没告诉父亲抛婴的事,并照旧跟他出门赴母亲的约。

警方7小时后找上门将被告逮捕。代表律师巴吉瓦一个月前替被告求情时说,被告珠胎暗结后男友不认账还故意避开她,她在家里又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。

因此当她发现自己陷入了未婚先孕的窘境时,她并没有正确与积极地解决问题,才让事情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。

面目清秀的被告目前在巴吉瓦的律师楼里当电话接线员。被问及为何聘请被告时,巴吉瓦说,他希望能看着她,并给她一个优良的工作环境。
  

被告昨天出庭时显得比认罪时来得轻松。

她的父母以5000元签保她在缓刑期间行为良好。

如果他早知今日的后果,就不会发生这种难以预料的事了。

说起来,把哈莎搞大肚子的男子也很不负责任,他应该敢敢地说出真相才不会发生着藏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。

3 Comments:

Blogger hbteo said...

这则剪报也很有讨论的价值。 很明显地,这个女生所受的教育里,缺乏了正确的价值观念的灌输。首先是性教育,其次是责任感,再者是公德心。珠胎暗结也罢,既然米已成炊,就应该坦然面对。家里的宠物死了,尚有适当的处理,自己的骨肉,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,怎么可以像丢掉一个可乐瓶子一样丢到楼下呢? 再来,高楼抛下的东西,即使是块小石头也会致命呢。

其他同学可有不同看法?

你的感想中参杂了一些简介,需要留意。

9:05 AM  
Blogger genawong said...

我和宽杰一样,认为那位女子应该在知道自己怀孕时,把这件事告诉她的父母或一个能信任的人。她的下场绝对不会是这样... :)

6:49 AM  
Blogger __::leM0n::__ said...

谢谢大家 的留言,我希望会有更多人能在此多写出你们的看法。多多支持:)

9:17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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